{{ $t('FEZ002') }} 總務處|
一、 依據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補充規定。
1.本季租借日期為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2. 登記報名時間:自113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至113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
3. 本季採google表單進行場租登記,一人僅限登記一場次,如經校方發現同一人登記二筆以上場次(含同一場次),將取消其所申請場次抽籤資格。個人資料務必填寫正確,如有多人同時登記同一場次,本校將於113年9月23日(一)上午10點辦理抽籤,並將抽籤結果公告於校網─校園公布欄。通知中籤人繳費時,請攜帶場地租借申請表、切結書、人員名單、場地租借保證金退還申請書 (如附件一至五)、中籤者本人之身分證以及帳戶資料至本校總務處辦理租借事宜。如未攜帶中籤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則無法辦理繳費手續。
4.為維護登記者借用場地之權益,如經本校去電3次並以郵件通知中籤者本人後,於次日起1日內仍無人回電或郵件回覆,將視為主動放棄承租場地,本校將逕依抽籤序位通知下一人。
5. 申請校園場地使用許可,應於使用日七日前為之,申請人應於接獲通知三日內繳納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
6. 如申請人本人無法親自到場辦理場租申請手續,請填妥「委託代理申請授權書」以及中籤者本人之身分證,至本校辦理租借事宜。(如未攜帶中籤者之身分證明文件,則無法辦理繳費手續。)
7. 中籤者如放棄租用場地,請填妥「場租放棄申請書」送至本校總務處備查。
8. 申請長期使用校園場地,每期以三個月為限,期滿後如需繼續使用,應於下季線上公告時間重新提出申請。
9. 申請人取得許可後,無法如期使用者,除非屬不可抗力之情事(如發布颱風警報、豪雨特報及天然災害、配合本校活動等),應於使用日三日前以書面通知本校總務處承辦人員取消使用(附件六),其所繳納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無息退還。但已發生之費用,不予退還。長期租用之申請人當次使用權利得予以保留至最後一次使用後之下一次與原租用時間相同之租用時間,本校不予以退費。惟未能續租者,費用於當季結束後辦理退費事宜。如某次租用時間無法使用且未書面告知,因行政程序已經進行,本校不予以退費。
10. 本季場次如經抽籤後仍有剩餘場次,將另行公告剩餘場次於校網─校園公布欄中,以先申請者優先使用方式辦理。
11. 場租不提供資訊與視聽設備、冷氣空調及羽球網,請隨手將個人物品以及垃圾帶走(請勿丟棄於廁所中),並恢復場地環境與維持場地的清潔。
二、 申請退回保證金
1. 請攜帶退保證金申請書(如附件五)、保證金收據(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收款正式收據)以及申請人之本人帳戶資料申請退費。
2. 若保證金收據遺失,請攜帶遺失保證金收據切結書。
三、 本校活動中心場地租借說明:
1. 租借場地保證金5,000元,各場地每2小時為1單位,每單位1,350元,採每季租用及季繳收費辦理。
2. 本季登記時間如下:
A. 週一開放時段:19:50~21:50。
B. 週二至週四開放時段:17:50~19:50及19:50~21:50。
C. 週六、週日 (欲租借者須另自付保全費用,並請來電洽詢,電話:02-23639815轉15,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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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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