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教學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6 月1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1796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 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支 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三、請貴校協助轉知教師,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6月25日 (星期三)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承辦人電子信箱:ep254@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人事 室考訓退輔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6-24|
{{ $t('FEZ005') }}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