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該署)辦理110至113年 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
說明:
一、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健康識能,該署112年度補助22縣市衛生局,結合221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兒)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或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二、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請協助轉知本計畫及合作單 位並副知本府衛生局提供轉介及相關孕期照護服務。
三、檢附本案計畫說明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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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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